2016郑州市房产新政:郑州限地价挂牌竞买细则正式出台
作者:转载 2016-11-01 22:33:51
第十二条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具有现场竞价资格的竞买人,所报综合房价经出让人确认后竞买人不得撤销,不得修改。各竞买人一次报价结束前,出让人不得公开各竞买人所报价格。自主持人宣布“竞价开始”之时起,各竞买人一并同时现场报价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超过的视为无效报价。
第十三条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各竞买人一次现场报价截止后,出让人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公布各竞买人一次现场所报价格,按照有效报价计算,所报综合房价最低的竞买人为土地竞得人,熔断地价即为成交地价。
第十四条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现场竞综合房价过程中,如只有一个竞买人报综合房价且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人即为该地块竞得人,其所报综合房价为竞得房价。
第十五条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现场竞综合房价过程中,如有2个以上(含2个)竞买人报综合房价的,综合房价报价最低的为土地竞得人,其所报综合房价为竞得房价;综合房价报价相同的,按抽签签号小的为土地竞得人,其所报综合房价为竞得房价。
第十六条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现场确认土地竞得人后,出让人应当场公布竞得人、土地成交价、竞得房价等信息,并签订竞得证明。竞得人持竞得证明等相关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提交出让人进行后置审核。出让人按《挂牌须知》的约定要求审核相关资料,通过审核的签订《成交确认书》;未通过审核的由出让人宣布竞得结果无效,该竞买人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违约责任,该地块重新组织出让。
第十七条市内五区及郑州高新区范围内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时发生网挂熔断的,按《挂牌须知》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竞地价。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现场报价经出让人确认后竞买人不得撤销,不得修改。各竞买人一次报价结束前,出让人不得公开各竞买人所报价格。自主持人宣布“竞价开始”之时起,各竞买人一并同时现场报地价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超过的视为无效报价。各竞买人现场报价不得低于熔断地价且不得高于出让起始价的200%。
第十八条市内五区及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各竞买人一次现场报价截止后,出让人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公布各竞买人一次现场所报地价,按照有效报价计算平均值(已确认一次现场竞价资格的竞买人,但未现场报价的,不纳入平均值计算),平均值计算精确到分(人民币),按四舍五入计。所报地价最接近该平均值的竞买人为土地竞得人,其所报价格为地块成交价。
第十九条市内五区及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在一次现场竞价环节无竞买人报价的,以熔断地价确定为该地块成交价,熔断人即为该地块竞得人。
第二十条市内五区及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在一次现场竞价环节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高于熔断地价的,该报价人即为该地块竞得人,其所报价格为该地块成交价。
第二十一条市内五区及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在一次现场竞价环节有2个以上(含2个)竞买人报价的,所报地价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确定为土地竞得人。所报地价不同但与平均值的差额绝对值相同时,按报价中高于平均值的报价人确定为土地竞得人。所报地价相同且与平均值的差额绝对值也相同时,按抽签签号小的为土地竞得人,竞得人所报地价即为该地块成交价。
第二十二条市内五区及郑州高新区范围内现场确认土地竞得人后,出让人应当场公布现场竞地价各竞买人所报价格、平均价、竞得人、竞得价格等信息,并签订竞得证明。竞得人持竞得证明等相关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提交出让人进行后置审核。出让人按《挂牌须知》的约定要求审核相关资料,通过审核的签订《成交确认书》;未通过审核的由出让人宣布竞得结果无效,该竞买人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违约责任,该地块重新组织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