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改革系列配套制度公布 天津武汉福州等16个城市试点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2-06 10:43:04
据悉2016驾考改革系列配套制度公布,该制度于2016年4月1日施行,此次将会在全国16个城市试点,试点城市为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即是这16个城市从2016年4月1日正式开始,就可以开展自学直考试点。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对改革推进工作进行部署,全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新部令和公告已向社会公布,将于2016年4月1日同时施行。
一、惠民生,各项服务举措目标路径全部明确
新部令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将改革意见确定的便民利民新措施予以细化固化,做到改革既于法有据,又可操作可执行。
1、力推进自主约考,惠及每年3000多万新驾驶人。
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
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公安部部署在福建、广东等19个省的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的约考平台。
试点城市将于3月底前推广到位,其他地方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2、面取消异地限制,流动人员跨市跨省办证更加方便。
在原来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异地申请领证的基础上,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群众一次办成。
3、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共享汽车文明成果。
2003年以来,公安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放开左下肢、右下肢、双下肢以及听力障碍人员驾驶汽车的条件,已为7.4万名残疾人发放了驾驶证。
随着残疾人驾车制度的完善、车辆改装技术的进步,借鉴国外相关成熟做法,公安部商残疾人联合会、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进一步放宽了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
(1)、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
(2)、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3)、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4、调整定期体检制度,惠及700多万老龄驾驶人。
适应老年人身体条件改善的状况,参考其他国家的相关做法,新部令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该项措施施行后,将惠及700多万60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
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
新部令实施前,因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