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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高考科目将改为“3统考+3自选”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6-09-08 11:26:42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改革,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参考 《实施办法》同时规定,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不用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用统一高考相应科目考试成绩来替代学考成绩。

(原标题:广东高考科目将改为“3统考+3自选”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改革,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参考) 

2018广东高考科目将改为“3统考+3自选”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图解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要注意了,你们的高考模式“不简单”:高考科目调整成为“3统考+3自选”,除语数外统考外,自选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选3”,自选科目高中三年间考完,同一科目将有两次考试机会。

高考科目调整

记者昨日从广东考试院官网和广东教育官微获悉,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实施办法》规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还需选择3门等级性科目考试,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级性考试科目中,根据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爱好自由选择。

《实施办法》同时规定,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不用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用统一高考相应科目考试成绩来替代学考成绩。参加等级性科目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学生可不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合格性考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将作为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文化成绩依据。而等级性考试科目的成绩,2021年起将是高考重要组成部分,与高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合成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成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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