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1+2”人口新政 入深圳户口条件有什么变化?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8-25 11:22:07
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户籍规定》)以及《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以下简称《居住规定》),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户籍人口比例及结构优化,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 原标题:深圳人才落户不设上限
人才引进迁户和投资纳税迁户由积分制转为核准制
深圳新闻网讯 以前只有硕士研究生才能直接申领居住证,现在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就可以了;以前老人投靠入户是“就小不就大、就近不就远”,现在没有这个限制了;人才落户不设指标数量限制,多多益善……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户籍规定》)以及《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以下简称《居住规定》),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户籍人口比例及结构优化,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扩大户籍人口规模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市常住人口发展目标将达到1480万人。而作为一个人口过千万的城市,深圳的户籍人口仅300多万,人口结构出现严重倒挂。
为此,历时一年多,我市完成了人口管理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出台了由《若干意见》及《户籍规定》、《居住规定》等组成的系列文件,增辟人才、存量人口的专用入户渠道,以此促进户籍人口有质量的稳定增长。
“新的政策完成了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到人口服务管理的转变。”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若干意见》不难看出,我市新时期的人口服务管理政策,将大力提高人口公共服务水平,在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化的同时,重点分类保障非深户籍人口公共服务。
其中规定,根据非深户籍人口在深居住与社保缴交年限等条件,构建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对非深户籍常住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并根据空间承载力及财政承受力,动态优化服务项目及保障标准。
而享受人口公共服务的前提,则是强化非深户籍人口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根据《居住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了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条件,明确“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领居住证;其他具有较高专业技能以及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也可直接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