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翠苑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人数报名时间所需材料咨询电话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21-12-29 10:34:47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学前科关于做好2022春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插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74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插班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翠苑幼儿园开办于2005年,是一所省一级的小区配套园,是龙岗区教育局举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红格社区黄阁翠苑小区,占地面积3391㎡。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7MB2D36746W。
全园核定班级数13个教学班,2022年春季计划招生人数17人,小班暂时不招生,中班插班生2人,大班插班生15人。
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1008元/月,伙食费350元/月
二、招生对象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2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5名。
三、招生范围
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翠苑小区的适龄幼儿
龙岗区龙城街道嘉欣园小区的适龄幼儿
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红格社区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程序
壹
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4日(其他时间报名无效)在此期间必须完成扫码、下载报名表,打印并填写,上交前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信息有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1.报名方式:点击下载打印并填写提交《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翠苑幼儿园2022春季招生报名登记表》。2022年1月4日前(截止至下午18:00)交到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翠苑幼儿园门卫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资料提交。
2.报名指引: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表》 →提交至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翠苑幼儿园门卫室。
贰
递交材料
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6日前18:00止(其他递交材料时间无效)在此期间,家长根据下方《报名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到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翠苑幼儿园门卫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材料提交。材料复印件准备齐全后,请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1. 学位报名表;
2. 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护照);
3. 出生证明;
4. 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及预防接种证;
5. 幼儿所在家庭户口本;
6. 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7. 居住证明(非深户籍);
8. 社保证明;
9. 深圳市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10. 家庭住所相关材料.
叁
材料核验
安排在2022年1月8日,我园将通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来园验证,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电话通知,按时携带材料原件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报名材料清单》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及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黄阁翠苑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肆
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分类排序录取方式,按照黄阁翠苑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采取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十一类,按类排序招生,额满为止。具体类别参见下表:
★同种户籍类型的,按黄阁翠苑或嘉欣园小区居住优先于龙红格社区范围居住。
★同种居住类型的,按黄阁翠苑或嘉欣园小区户籍——龙红格社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
★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房产证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先后排序。
★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以医疗险或养老险缴交时间长的计算)。
2022年1月17日将在黄阁翠苑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手机方式通知报名家长(请报名的家长手机勿设置电话拦截,及时查看,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六、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
0755-28581051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