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附属善美幼儿园2022年春季插班招生人数报名时间所需材料咨询电话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21-12-09 09:30:54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74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1〕54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幼儿园办园实际情况,本园2022年春季插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附属善美幼儿园是一所区一级公办幼儿园,位于龙华大浪新围村华宁工业园A栋。幼儿园建筑规范,设有舞蹈室、美术室、科学室、阅读室等功能室,建筑总面积4520平方米。
办学规模13个班,幼儿园软硬条件设施均按广东省区一级幼儿园标准配置,幼儿园依照龙华区公办区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教费924元/人/月,伙食费400元/人/月收取。
二、招生对象
小班:计划招收插班生 5 人,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中班:计划招收插班生 37人,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备注:我园大班学位已饱和,无空余学位,暂不受理春季插班申请。
三、报名时间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2021年12月5日9:00—2021年12月9日18:00
公办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积分入园”的方式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登录网址https://zsjz.szlhq.gov.cn:8091/visitszlonghxqzsjz进行学位申请,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红色字体“未报名?点击报名”,进入幼儿园家长端总入口报名。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所居住的小区或社区,按照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报名。2021年秋季起,公办幼儿园实行“零接触”审核,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不需要到幼儿园现场初审材料,只需在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或材料(原件)拍照,并上传至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幼儿园将在网上进行材料初审。
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有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填报准确性与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公办幼儿园学位资格并记录在案,在学制内不能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幼儿园线上初审:2021年12月10日—12日
幼儿园根据家长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进行线上初审。
(三)资格审核(系统比对审核和幼儿园复核):2021年12月13日—12月27日
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将运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园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幼儿园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验积分进行复核。
(四)材料复核:2021年12月28日—12月30日
若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可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幼儿园申请复核。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五)教育局审核: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5日
(六)录取情况公布:2022年1月6日
(七)办理注册手续: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学位。
四、报名材料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入园报名需持有如下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
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五)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五、录取原则
(一)就近入园原则
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园所在新石社区招生,在满足所在新石社区适龄儿童学位需求的前提下,幼儿园再面向周边大浪社区扩大招生。
(二)先类型再积分原则
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附属善美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详见附件1)
(三)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
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六、学位类别和积分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积分办法(一)适用于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积分办法(二)适用于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学位富余面向所在社区及周边社区扩招情形。
幼儿园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分别进行,学位积分办法详见《深圳市龙华第三实验学校附属善美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七、正式录取幼儿入园注册所需资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一寸半身彩照8张(蓝底)。
八、注意事项
(一)家长须按照每所幼儿园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申请学位。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来申请学位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二)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四)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2021年12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五)本园暂未实行学位锁定,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1年12月5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不需要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六)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如出现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幼儿园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七)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八)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幼儿园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九)因春季插班学位较为紧张,仅部分幼儿园有学位,名额视幼儿园学期末转出幼儿后的最终学位情况而定。所有春季插班申请将按照适龄儿童的学位类别、积分从高到低依序排序,至幼儿园春季插班富余学位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予安排学位,家长可咨询民办幼儿园是否有学位富余可供插班。
(十) 善美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755-21012049
(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邹老师、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