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出2大调控 房贷收紧营改增细则出炉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3-26 09:58:29
深圳楼市调控二: 营改增细则出炉:不足两年全额征收5%
3月24日下午,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公布了相关细节。
就深圳来看,《通知》表明,深圳等四个一线城市的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此次营改增细则实质上与之前所实行的营业税政策征收额并无差别,所以,对深圳等一线城市影响不大。
据了解,二手房交易中,营业税一直是5%,营业税及附加税才是5.6%。营改增后未满2年的房子交易时的税费可能将有所降低。比方说一套价值300万元的房产,营改增前营业税及其附加税共需缴纳300万×5.6%=16.8万元,而实行营改增后,如果只需要缴纳增值税,也就是300万×5%=15万元的费用,可以省下1.8万元的费用。但因为深圳具体抵扣细则尚未公布,所以以上税费可能与实际情况有一些出入。
而非普通住宅哪怕满2年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如福田区一套买入价2000万元,出让价3000万元的非普通住宅,就需要缴纳(3000万-2000万)×5%=50万元的增值税。
深圳普通住宅定义
根据深圳市规土委《关于深圳市2015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告》,深圳现行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为:
罗湖区每套总价390万元及以下,福田区每套总价470万元及以下,南山区每套总价490万元及以下,盐田区每套总价330万元及以下,宝安区每套总价360万元及以下,龙华新区每套总价320万元及以下,龙岗区每套总价280万元及以下,光明新区每套总价250万元及以下,坪山新区每套总价200万元及以下,大鹏新区每套总价230万元及以下。
深圳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通告公布的所在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就是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