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大鹏事业单位人才房配租指南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20-01-07 14:23:18
近日,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面向新区机关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通告。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房源实际情况,开展面向新区机关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工作。
一、房源概况
本批次供应房源总共154套,其中佳兆业假日广场21套、鹏安苑83套、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50套。
(一)佳兆业假日广场
1.基本情况。
该项目供应房源21套,位于大鹏新区迎宾路与岭南街交汇处,户型均为单房,建筑面积约为45-58平方米。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相关费用。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7.11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鹏安苑
1.基本情况。
该项目供应房源2-13层共83套,位于大鹏街道迎宾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旁,户型均为单房,建筑面积约为35㎡。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所有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相关费用。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7.29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它水电等相关费用按相关标准和实际使用情况向相关单位缴纳。
(三)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
1.基本情况。
该项目供应房源50套,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新创南路,户型均为三房两厅,建筑面积约为75-87㎡。
2.配租标准。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相关费用。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3.57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配租对象
新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及驻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者住宅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本市其他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在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人才住房。
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三、配租流程
(一)申请受理
按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相关规定,各单位住房专员通知并收齐申请人资料,统一报送。
1.受理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111办公室。
3.咨询电话:0755-28333561、0755-28333249。
(二)资格核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办法等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名单。
(三)信息公示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此次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安排选房。
(四)选房
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313办公室,投诉电话:0755-28333991。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111办公室,咨询电话:0755-2833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