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与廉租房将并轨 廉租房将退出历史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3-08 11:37:06
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的脚步离深圳已越来越近啦。日前《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据办法规定,执行统一租金标准,廉租保障对象可获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廉租保障对象自行承租市场房源,可获市场房租金补贴...
深圳的廉租房将退出历史舞台。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消息,该局已牵头起草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现有的住房保障待遇不降低,已经承租了廉租房的还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以继续申请续租;新增人员则需按公租房轮候条件申请,但只用承付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0%。
两房并轨租金咋定?
●执行统一租金标准,廉租保障对象可获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
●廉租保障对象自行承租市场房源,可获市场房租金补贴。
●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需承担公租房租金的10%。
深圳廉租房将退出历史舞台
日前,据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送审稿)》昨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悉,《办法》正式施行之日前,已租住廉租房且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可继续履行合同,且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续租。继续履行合同及续租期间,租金标准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市住建局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不会加重廉租保障对象的经济负担。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将截止3月13日,市民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去函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住建局反馈。
现状:原有补贴标准跟不上房价飞升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是对国家、省关于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政策的贯彻落实,也是完善深圳廉租保障制度,继续实现对低保人员应保尽保的客观需要。
2011年以来,国务院及相关部委连续发文,明确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工作要求。据了解,目前,深圳正在发放廉租货币补贴的共有1379户,配租廉租房300套。我市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以来,已累计发放廉租货币补贴约7300万元,补贴3431户,配租廉租房493套,已连续5年实现了对低保人员(含低保边缘人员,下同)“全面覆盖、应保尽保”。
近年来,我市廉租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廉租保障制度实施至今,问题也日渐凸显。据市住建局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副主任科员宋小锋介绍,现行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于2012年制定,随着近年物价上涨及我市房价快速上涨,上述标准已与现实存在明显差距,应予提高,且需建立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贯彻国家政策,进一步完善廉租保障制度,深圳目前也起草了相应的实施办法送审稿。
《办法》提出,自施行之日起,深圳不再建设筹集廉租房,《办法》施行之日前的存量廉租房纳入公租房房源。除存量廉租房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续租等特殊情形外,实行统一管理,执行统一租金标准。但关于廉租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申请、审核程序相关规定仍继续沿用。
实施1:廉租保障对象可享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