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羊台苑安居房二期初审公示 排名9万8有望获得机会购买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17-07-13 15:27:40
羊台苑二期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黎光一路南侧,本次配租项目共210套房源,户型为两房一厅200套(建筑面积约为60㎡),户型为三房一厅10套(建筑面积约为85㎡)。预计2017年9月份交付使用。
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2.6元/月·平方米。
从初审入围合格认租家庭名单公示来看,该项目仅针对三人以上家庭成员配租,5人及以上家庭仅5户,可在10套三房户型里,根据朝向楼层喜好,任意挑选。
3-5人家庭成员共有310户,将依次轮候竞争210套二房户型。全市公租轮候排名38000+的家庭,在本次配租可排位至前100,排名68000+的家庭,本次可排位至前200,排名91000+的家庭,本次可排位至前300。由此可见,公租房轮候排名较后的家庭,依然有很有可能上车,本次羊台苑二期公租房。
关于2017年第二批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初审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2017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2017年第二批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于6月14日完成认租申请受理工作。经初步核查,按照进入选房范围的合格认租家庭数为房源数量1.5倍的规则,通过初审入围的合格认租家庭有315户,名单和有关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公示5个工作日。
二、 信息校正
初审入围合格的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人口、户籍等信息,审核时点为2017年6月8日,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终榜中一并公示。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初审入围合格的认租家庭有关信息,可登陆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查询。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7953877,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区新安二路57号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一楼业务大厅。
(二)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重要提示
(一)入围的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见附件。
(二)入围的合格认租家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住房、婚烟、计生、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若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轮候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书面复核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六区新安二路57号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一楼业务大厅,咨询电话:27755222、27753157。
附件:石岩羊台苑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初审入围合格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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