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保险个税试点政策今年7月1日起全国实施 哪些人受益最多?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17-06-09 10:30:00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
简单的说,就是从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险就可抵扣个税。如果是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也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到底可以少缴多少钱?
小伙伴们不要觉得太少了,这只是月薪5K的例子,想想那些平时缴税都要好几千的人,新政实施后,可以少缴很多税!因为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变成了3700元。
具体哪些人能直接获益?这项政策的适用对象是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具体来说是以下五类人
哪些健康保险产品适用?
想要享受个税优惠的政策,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也是有要求的!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具体需要符合五个条件
1、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
2、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3、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
4、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
5、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