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区2017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17-04-12 15:55:59
一、学位申请对象
初一招生对象为2017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3)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办法
(一)盐田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
盐田外国语学校的申请人分为三类: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Ⅱ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Ⅲ类为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生源。盐田外国语学校接收Ⅲ类直升,剩余学位招生办法如下:
1.Ⅰ类:约30%,面向梅沙片生源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该片生源不足30%,多出的学位纳入Ⅱ类面向全区招生。按政策延续性原则,2017年秋季招生,若梅沙片区购房户申请人超过剩余学位30%的名额,招生人数按实际需求提高。Ⅰ类生源因积分不够未能取得学位的,申请盐田实验学校学位。
说明:截至2017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Ⅰ类生源申请其学位,不认可合租房。购房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1日。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8年及以后外中秋季学位申请,学区租房认可时间为3年以上。
2.Ⅱ类:约70%,面向全区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二)初一总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时间: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报名时间是4月19日上午9点至4月21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学位报名通道关闭。4月22日上午12点左右,盐田教育局教育科网站将公布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排位情况,积分不够的,务必于4月28日下午5点前改报住房学区学校,否则将影响录取。
盐田外国语学校Ⅰ类和Ⅲ类、田东中学、盐田实验学校和云海学校的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19日上午9点至4月28日下午5点。
2.志愿填报要求:申请人只可填报一个志愿。盐田外国语学校I类和其他三所初中学校的学位申请人,其住房地址必须在对应志愿学校的学区内。
盐田外国语学校Ⅰ类申请人积分不够而未能录取的,由系统后台将其志愿调整到盐田实验学校。
3.录取原则:依据志愿,积分高者优先。
4.家长必须到填报志愿学校交验入学证明材料。注意:因云海学校今年9月份才正式开办,该校2017年秋季初一新生入学资料由盐田实验学校代为校验。
三、学区划分
盐田外国语学校:大小梅沙片区。
田东中学:沙头角片区、海山片区。
盐田实验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北、梅沙片区。
云海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南(包括:云顶道、海桐居、半山半海、畔山庭院、御景台、半山溪谷、梧桐春晓、玺悦山、金山碧海,连同盐田高级中学-颐康院-水务集团-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整片区域)。
四、积分入学办法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出生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学校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说明:
1.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含50%)。
2.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加分。
3.累加分中,住单位房、廉租房的,住房项不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2017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1分。
(2)非深圳户籍必须持有2016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