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学新规:符合计生政策不再是入学必备条件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7-04-07 10:17:56
2017年招生3大变化
取消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将计划生育作为积分入学项目
取消原“1+5”文件规定的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
港澳籍学生可以和非深户籍学生一样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延伸
部分区早前已温馨提醒招生变化
早前,部分区公布学位申请延后消息时,已温馨提醒家长该区招生变化,如罗湖区公布部分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小学包括深圳小学、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含湖贝校区)、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等26所小学(校区),学位锁定六年;初中包括深圳中学初中部、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翠园中学初中部等8所中学,学位锁定三年。罗湖区教育局还特别提醒家长,2017年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二者同时缴交时间计算积分(截至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同时,取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作为学位申请材料;由于罗湖区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将无法保证公办学位。
宝安区也公布,全区实行学位房制度学校达到29所,如有家长在这些学位房制度学校招生范围内新购房或租房用于申请学位,请提前登录招生网站查询房屋信息是否已被锁定。家长还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学位的,房屋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其中提供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至少能够覆盖到2017年12月31日。(晶报记者 王华俊 通讯员 曾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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