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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入学新规:符合计生政策不再是入学必备条件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7-04-07 10:17:56

深圳入学新规:符合计生政策不再是入学必备条件?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符合计生政策不再是入学必备条件

深圳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本月启动,今年政策有三大变化

深圳新闻网讯 备受市民瞩目的小一、初一招生消息发布啦。昨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2017年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全面启动,各区将于4月中旬开始接受网上申请,具体时间以各区教育部门公布为准。

招生政策对某些条件

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据悉,2017年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基本维持原《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以下称“1 5”文件)中的就读条件。

同时,今年招生政策对某些条件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如:对居住证的要求是“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对社保积分的要求是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计算,补缴的不算积分等。

各区持续探索学区制招生

在深圳市教育局公布的《2017—2018学年度深圳小一、初一招生工作安排》中,记者看到仍然有几点要求,即一是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二是坚持教育公平,完善积分入学政策;三是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四是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五是均衡配置资源,严格控制班额,均衡编班。

其中,在学位预测方面,构建“以当年出生人口数加系数预测六年后小一学位需求数、按学位需求提前三年规划学位供给、提前一年保障学位落实”的“六三一学位供需协调机制”,并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辖区可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和民办学位数量向社会公告,尤其要对学位比较紧张的区域进行预警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探索学区制招生办法仍是重点。鼓励各区积极探索学区制招生办法。在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积分入学政策前提下,通过学区制招生工作试点,增加学校教育的选择性,促进校际之间教师交流,提升学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及办学水平。各区负责制订学区招生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学区具体试点区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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