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户籍公租房配租公告 1611套房等你申请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16-12-09 15:57:35
近日龙岗区将推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共有1611套房源。具体情况见《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龙岗区户籍历史遗留低收入家庭及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龙岗区户籍历史遗留低收入家庭名单见下文。
据龙岗区住房建设局消息,近日龙岗区将向本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推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分布在南湾街道的大族河山花园、平湖街道的平吉上苑、龙岗街道的荷谷美苑和悦龙华府共四个花园小区,共有1611套房源。
具体情况见《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龙岗区户籍历史遗留低收入家庭及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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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户籍公租房配租公告
附件一:
深圳市龙岗区面向区户籍历史遗留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出具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另行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补充材料
(一)收养过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失独家庭须提交独生子女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需提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
(三)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四)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五)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须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成年子女就学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同时应将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验,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