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哺乳假国家规定多长时间?职场妈妈1天1小时哺乳假
作者:转载 2016-11-23 20:46:28
哺乳假国家规定2016【2016年产假规定】职场妈妈1天1小时哺乳假
现在越来越多职场妈妈遭遇了职业危机,在职场上被边缘化。以背奶妈妈为例,不公平待遇在她们身上频繁发生。那么,作为职场背奶妈妈,应该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妈妈权利一:一天一小时哺乳假
《事件回放》小微今年3月份休完产假重返工作岗位,因为知道职工在哺乳期每天有一小时的哺乳假,她就每天比别人晚一个小时到公司。一个星期后,人事部的领导找到她进行“批评教育”,说她天天迟到,影响其他同事的工作热情。小微解释,她那一小时休的是哺乳假。可公司表示,哺乳假已经算到小微的产假里休完了,重新上班后就不能休哺乳假了。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维权攻略》据小编观察,虽说法律规定了哺乳期妈妈每天有一个小时哺乳假,但很多公司由于业务性质不同,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例如有的公司不建议妈妈休哺乳假,但会作出适当的金额补偿;有的公司按照规定早晚让妈妈回家哺乳;有的公司倾向于让妈妈下午提早一个小时下班,而不允许分两次哺乳……
小编认为,在怀孕前,准妈妈就应该向公司了解其在这方面的规定,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事先与公司协商好,你的哺乳假想要如何休。只要公司不剥夺职工的合法权益,小编建议,妈妈可以尽量按照公司的规定来休,力争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协调好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也会在工作上给你多一点照顾,例如少安排出差、少安排额外工作等,于妈妈自己也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如果公司不愿履行相应的义务,拒绝给哺乳期职工提供哺乳假,且不愿作出相应补偿,妈妈在与公司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妈妈自己吃点哑巴亏事小,影响宝宝的口粮那可是大事。
妈妈权利二:拒绝夜班/额外增加工作
《事件回放》小燕在一家公司从事化验工作。去年,小燕怀孕了,因为工作中会接触到有毒物品,她担心自己从事的工作影响到胎儿的健康,便向公司申请休假保胎,单位同意了。今年初,小燕结束产假回到公司,因为还在哺乳期,晚上还要照顾孩子,小燕希望公司不要给她安排夜班。可是公司以小燕的产假已休完,不能再有特殊待遇为由,拒绝了小燕的要求。气愤之下,只要排到夜班,小燕都拒绝上班。于是,公司单方面将小燕解聘。小燕将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燕在哺乳期内,公司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不能安排她从事夜班劳动,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小燕赔偿金18000元。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维权攻略》企业不能安排哺乳期职工上夜班或增加工作量,这是有法律规定了,新妈妈可以大胆维权,大胆拒绝公司的不合理安排。不过,小编认为,如果只是偶尔一两天夜班,在不影响你的身体健康以及宝宝生活习惯的前提下,最好能够多“体谅”一下公司,“体谅”一下同事,接受公司的安排。同时,你还可以与公司领导协商,以“补休”或者付加班费的形式对你作出补偿。而如果是长时间的夜班,或者给你增加大量的工作量,已超出你可承受的范围,你可以拒绝,并请求公司领导调整班次。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哺乳期职工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调整你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还可以就已经发生的夜班与加班时间作出适当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