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无户口人员落户申请如何办理?无户口人员怎么办理登记?
作者:转载 2016-10-14 20:33:15
5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过期的无户口人员
这类人员也分为两种情况。
(一)补领、换领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的户口迁移证件
受理对象:因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无法登记户口的人员。
办理程序: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核后立即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
证明材料:除了申请表和照片,还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换领超过有效期限的《户口迁移证》,还应提供过期的《户口迁移证》的原件。
(二)原本市户籍人员、本市生源学生因不符合迁入地落户政策恢复户口
受理对象:共包括两类,一类是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了户口迁出手续后、不符合迁入地落户政策的原本市户籍人员;另一类是因升学将户口迁至外省市院校集体户、毕业后不符合迁入地落户政策的原本市生源学生。
办理程序:本人持证件证明向原本市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申请,填写落户申请表,由派出所采集无户口人员指纹信息,经调查审核后办理户口登记,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
证明材料:除了申请表和两张近期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以及本人身份证证件,还要提供拟入户《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迁移证》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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