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超载超速将入刑 11月1日起施行
作者:深圳地铁查询网 2015-10-27 09:22:42
当前,我国部分地区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车辆超员、超速行为较为普遍,部分所有人、驾驶人受经济利益驱使,追求利益最大化,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多拉快跑,驾驶车辆严重超员、超速运输,极易导致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大现实威胁,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
超员载客的危害:超员载客不但导致车辆超出其载质量,增加了行车不稳定性,还会引发制动失灵、动态侧翻等危险,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且超员载客往往会加大事故的伤亡后果。
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存在营运客车超员的事故1946起,死亡1289人,受伤6173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存在客运车辆超员的占27.2%。
超速行驶的危害:超速行驶会减弱驾驶人对空间的感知能力和对速度的判断能力,甚至使驾驶人判断失误;另一方面会降低车辆的安全可靠性和行驶稳定性,制动距离加长,碰撞时冲击破坏力更大,极易导致人员死亡或者重伤。
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全国校车、营运客车超速违法导致交通事故6649起,死亡2891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因校车、营运客车超速行驶导致的占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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