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岛市开网约车最新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地点一览
作者:青岛本地宝 2017-04-06 21:46:54
【导语】:青岛规范网约车经营,4月1日起开展专项整治,跟着青岛本地宝小编来看看咋回事儿?
1月24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官网发布关于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的公告,全文如下,一起来看看!
按照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令)和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248号令,以下简称《市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自2017年2月6日起正式受理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许可证、运输证、驾驶员证申请业务。现将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流程
第一步: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企业持相关材料前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楼交通运输委窗口”(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联系电话:85916431、85916437,以下简称“市运管局驻市审批大厅窗口”)申请办理。
市运管局驻市审批大厅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缺项(件)且形式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提交材料包括: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一式两份);
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相关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管理人员信息汇总表及组织架构图;
5.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运输、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6.使用电子支付的,有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7.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包括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网约车调度规则、定价规则、服务质量及投诉处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及运营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信息安全保护、乘客隐私保护制度和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维护保障制度;
8.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
非本市注册的平台企业,上述第5、6项材料改为相应线上能力认定结果。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办事窗口现场申领或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申请人应据实填好。
第二步:市运管局驻市审批大厅窗口按《市暂行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材料内容进行实质审查。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其中市运管局提报省交通运输厅取得青岛市注册平台企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时限和对平台企业办公场所、服务人员设备及与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数据对接情况进行现场勘验时限不计算在本时限内。
第三步:申请人在第二步审查通过5个工作日后,到市运管局驻市审批大厅窗口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备注:相关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明细、申请表、承诺书格式文本,申请人可登陆山东省政务网、青岛市政务网、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青岛市交通运输委网站“办事服务”栏查阅。
二、办理网约车运输证流程
第一步: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个人或企业按照车辆《行驶证》标注的地址区划,持相关材料前往相应运管机构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业务受理点
申请人提交材料包括:各业务受理点办事窗口按《市暂行办法》规定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不缺项(件)、形式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2.车辆所有者相关材料;
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提交下列材料: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本人驾驶承诺书(格式文本);
车辆所有者为企业的提交下列材料:
法人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登记在企业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企业管理人员信息汇总表及组织架构图;
管理制度文本,具体包括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已有网约车驾驶员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其复印件或者具有不低于车辆规模的网约车驾驶员承诺书(格式文本);
3.车辆购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证明文件(格式文本)或者承诺书(格式文本);
5.车辆所有人与网约车平台公司不一致的,提交车辆所有者签署的《经营风险知晓声明》(格式文本);
6.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7.9厘米× 6.2厘米车头45度角的统一式样的彩色照片3张(参考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
8.2016年7月26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还应当提供此期间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结算的账户的银行流水(开户银行盖章),不需要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此项材料仅限在2017年3月31日前申请办理时提供)。
《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申请表》可由办事窗口现场发放或由申请人从网上下载,申请人应据实填好。
第二步: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到业务受理点办事窗口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初审通过证明》,在一个月的有效期限内持该《初审通过证明》到相应的公安车管部门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具体为:车辆登记地辖区地址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高新区的请到市车管所(城阳区长白山路6号)办理,车辆登记地为其余辖区的请到辖区车管所办理。
超过有效期限未及时变更的,本次申请自动失效。申请人应按照流程第一步要求重新提报材料进行申请。
第三步:申请人持变更后的《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到原业务受理点办事窗口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第四步:业务受理点办事窗口对第三步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制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
备注:相关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明细、证明文件或承诺书格式文本及相关要求,申请人可登陆青岛市政务网、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青岛市交通运输委网站“办事服务”栏查阅。
三、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流程
第一步: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前往以下任一业务受理点现场报名。市内三区的申请人可在现场报名前登陆www.qdcyry.com网站进行网上预约报名。申请人提交材料如不缺项(件)、形式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业务受理点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申请人提交材料包括:
2. 相应准驾车型且三年以上驾驶经历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
4.无暴力犯罪记录的证明;
5.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本人身份证、户籍及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同时提交本市居住证及其复印件;
6.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第二步:申请人可在报名初审通过15个工作日后通过网站www.qdcyry.com查看审核是否通过结果。
第三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通过网站www.qdcyry.com查看考试时间和地点,并通过网站确认按时参加考试或申请考试延期。申请人通过网站确认考试时间的,考试前三日内到原业务受理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两部分。
第四步:申请人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现场即可得知考试结果。
考试合格的,市运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考试不合格的,申请人可到原考试地点办理补考手续。
报名审核通过超一年考试未合格的,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备注:相关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明细、格式文本和相关要求,申请人可登陆青岛市政务网、青岛市交通运输委网站“办事服务”栏查阅。网约车驾驶员证《考试大纲》、《教学大纲》同步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委网站和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开发布。
四、相关说明
(一)现有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变更网约车驾驶员证的,由本人持下列材料到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为“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原核发的辖区的业务受理点现场报名,经材料审核通过,并按照运管机构安排参加网约车驾驶员证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市运管机构制作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材料明细: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2.本人有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为“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客运出租服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自愿换发申请(格式文本);4.相应准驾车型且三年以上驾驶经历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5.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6.无暴力犯罪记录的证明;7.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本人身份证、户籍及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同时提交本市居住证及其复印件;8.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二)申请网约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需开具“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和无暴力犯罪记录”六项记录的:
1.具有我市户籍的驾驶员,由本人分别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开具。
2.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驾驶员,由本人分别到办理居住证的公安派出所和居住证所属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