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学车考驾照10月起可先学后付费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6-09-19 15:56:58
学驾人每次参加培训,应办理签到、签退手续。培训结束后,应对本次培训情况进行确认和评价;学驾人每次驾驶操作技能培训结束后,应当场向培训机构支付本次培训费用。当次支付费用经培训机构确认后,学驾人方可预约下一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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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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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0月起驾培可“先学后付计时收费”
深圳部分驾培机构已试点,学员灵活性更高但评价不一
深圳新闻网讯 为创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方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9月18日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其间明确规定学驾人可“先学后付、计时收费”。
学员掌握更多主动权
记者注意到,《合同》明确规定,培训机构必须明文列出提供的培训内容与学时。其提供内容包括驾驶模拟、基础和场地驾驶等,教学方式包含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学驾人需一次性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知识培训费与教材费、建立档案材料费等费用,在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后,可按预约时段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
《合同》同时规定,在驾驶操作技能培训过程中,学驾人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同时,在培训过程中,学驾人若发现培训机构提供的教练车未经检测合格、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数据、向学驾人索取、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问题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予以纠正,并可拒付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另一方面,学驾人发现培训机构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核定的训练场地或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提供培训服务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予以纠正,并可拒付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
学驾人每次参加培训,应办理签到、签退手续。培训结束后,应对本次培训情况进行确认和评价;学驾人每次驾驶操作技能培训结束后,应当场向培训机构支付本次培训费用。当次支付费用经培训机构确认后,学驾人方可预约下一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