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乘坐有哪些禁止行为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7-18 09:08:26
其实,乘坐所有的交通工具都是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的,只是平时我们不在意。可是,当你行为恶劣,触犯了相关规章时,被处罚都是依据这些规章制度。那么,深圳地铁乘坐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你又知道多少呢?
乘坐公共交通要遵守哪些规章制度
列车内禁止吸烟、饮食、乞讨、卖艺、乱扔废弃物等行为,违者由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依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妨碍列车正常运行;
(二)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机车、安全门、屏蔽门等设施;
(三)冲抢、阻碍屏蔽门、安全门、列车车门开关或者强行上下车;
(四)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等装置,非紧急情况下动用紧急安全装置;
(五)在车站或者列车内起哄,扰乱乘车秩序;
(六)携带重量超过20公斤或者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大于1.4米的大件行李乘坐自动扶梯;
(七)堵塞通道及出入口,或者有其他阻碍、影响乘客顺畅通行的行为;
(八)在车站付费区及列车内饮食,但婴儿饮食除外;
(九)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十)涂写、刻画,擅自悬挂物品或者张贴、派发传单(广告)、礼品等;
(十一)擅自设摊或者从事销售活动,擅自以营利为目的招揽搬运行李、物品;
(十二)揽客拉客、乞讨、捡拾垃圾(含报纸)、卖艺、躺卧、踩踏车站及车厢内的座位;
(十三)穿溜冰鞋(板)滑行、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弹奏乐器、播放音乐等影响乘客乘车的;
(十四)损坏或者干扰机电设备、电缆和通信信号系统;
(十五)在车站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外侧5米范围内堆放、晾晒物品、停放车辆、摆设摊点、候车拉客及其他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十六)其他违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运营秩序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容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ps:违者由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依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