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障房将建到深汕合作区 交通问题怎么解决?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6-09-14 10:16:40
深汕特别合作区 —— 深圳向东,再造一座新城!
2011年2月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正式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2011年5月2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将“中共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授予深圳、汕尾两市,合作区正式运作。
合作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地处珠三角平原和潮汕平原之间,西、北部与惠州市惠东县接壤,东与汕尾市海丰县相连,南临红海湾,是粤东通往珠三角地区的桥头堡。合作区规划范围包括汕尾市海丰县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可建设用地14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2.5公里,区内常住人口为7.1万人。
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委托深圳、汕尾两市管理,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
合作区位于汕尾市海丰县,与惠州市惠东县接壤,处于广惠高速、深汕高速、324国道厦深铁路交汇点,距广州200公里、深圳100公里、汕头200公里,距香港82海里,距台湾高雄港200海里,距太平洋国际航道12海里,距汕尾港35公里,距小漠深水码头5公里,驱车至深圳市中心区仅1个半小时车程,距盐田港仅80公里。合作区包括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总面积463平方公里,规划控制面积约200平方公里
深汕高速、 324国道、厦深铁路、潮莞高速和中远期规划建设的深汕城际轨道、广汕铁路均贯穿境内。从合作区驱车至深圳市中心区约1 个半小时、盐田港约45分钟、巽寮湾国际休闲度假区和小径湾海滩度假区约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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