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慈善法今日起实施 首次对慈善信托作出规定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9-02 10:15:11
9月1日,我国首部《慈善法》正式实施。《慈善法》共12章112条,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规定,标志着我国扶危济困慈善活动走上法治轨道。8月31日,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并对新慈善法相关规定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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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8月31日讯(记者 张钊)9月1日,我国首部《慈善法》正式实施。《慈善法》共12章112条,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规定,标志着我国扶危济困慈善活动走上法治轨道。8月31日,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并对新慈善法相关规定进行解读。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侯伊莎介绍,深圳市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并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直领先全国,在“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排名中,深圳已连续三届摘得最高级别的“七星级慈善城市”称号,被称为中国最具爱心和最慷慨城市。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0744家,其中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2363家,占全市社会组织总量的21.99%。社会捐赠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最近10年来,深圳市募集社会捐赠资金逾200亿元,筹集物资1555万余件,年均捐赠额逾20亿元,人均年捐赠额约700元。同时,全市积极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累计筹集扶贫专项款物约10亿元,为扶贫开发涉及的480个贫困村,约11万户贫困户的近万个扶贫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发挥了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
据了解,新《慈善法》首次对慈善信托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今后慈善信托将成为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载体之一,成为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式。长期以来,深圳在金融领域和慈善领域的创新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在慈善信托的政策准备和实践探索上做了大量准备工作。2014年市政府1号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慈善公益信托运行模式,支持公益事业发展”,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将慈善信托试点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
侯伊莎告诉记者,深圳高净值财富阶层拥有较先进的现代财富观,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在日常业务中开展了大量类慈善信托业务探索,总体而言,深圳具备在《慈善法》实施之后率先落地实施慈善信托的基本条件。
侯伊莎表示,近期,注册地在深圳的平安信托有限公司、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等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已经在为首批慈善信托计划开展筹备工作,深圳市民政局也积极参与前期筹备调研工作,并给予政策指导,首批慈善信托备案工作已经准备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