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役可能会被罚5000元?深圳宝安宝安区出台地方性管理文件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8-27 12:20:54
宝安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半年的《关于适龄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管理与处置办法》近日由该区征兵办正式下发,该文件将集中规范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涉嫌逃避服兵役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5000元以上罚款等系列限制性举措。
原标题:宝安区针对逃避服兵役出台地方性管理文件
逃避兵役情节严重罚款5000元
深圳新闻网讯 宝安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半年的《关于适龄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管理与处置办法》近日由该区征兵办正式下发,该文件将集中规范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涉嫌逃避服兵役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5000元以上罚款等系列限制性举措。据了解,这也是广东省内首个针对拒绝、逃避服兵役出台的管理与处置办法。
以《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为依据
按照“处置办法”宝安应征青年拒绝、逃避服兵役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将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做出处罚:
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不到指定地点报到或者报到后擅自逃离;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国防勤务和征召;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
另外还有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或者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仍不改;民兵拒绝、逃避参军、参战,或拒绝军事训练,拒绝执行支前、维护社会治安等重大任务;定兵后拒绝、逃避服现役而被部队退兵等其他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行为。
据宝安区人武部军事法律顾问表示,此次出台的“处置办法”是以《兵役法》、《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为依据,结合《征兵工作条例》等法规,经过半年多的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最终形成的具有宝安地方特色的管理性文件,这也将是我省针对拒绝、逃避服兵役行动进行管理与处置的首个地方性管理办法。
处罚含多种限制性措施
“处置办法”针对上述行为规定,涉事青年可能面临5000元以上罚款外,还将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不得出国(境)和升学、不予招工招干、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和限制性措施。
近年,宝安持续探索兵役管理办法引起社会关注。今年6月,宝安区人武部与鹏元征信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宝安区将把拒服兵役者纳入个人征信名单。今后,宝安区范围内(包括光明、龙华新区)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违法行为被处罚的信息,将通过鹏元征信公司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据悉,纳入征信系统后,拒服兵役者的失信信息将供给商业机构、司法机关和税务部门,以及其他企业、组织等查询其征信记录。
对此,银行征信专业人士指出,这意味着适龄青年如果违反《兵役法》将直接有损诚信记录,可能将在政府、银行、保险、小贷、P2P、支付、融资担保、电子商务、物流、求职招聘等多个领域受限。(记者 刘启达 通讯员柯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