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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龙瑞佳园初审结果公示 合格28476户名单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7-02 10:14:16

 (二)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住房、婚姻、计生、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若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轮候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书面材料受理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23913773(5条线)。

  对初审名单有异议怎么办?

  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深圳市住建局局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终榜中一并公示。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举报方式: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信访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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