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首批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名单公示 2614申请人入围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6-24 09:32:23
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奖励补贴。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深圳首批领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完成。经初步核查,共有2614位人才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相关名单于6月16日至22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zulin.cn)公示。
今年3月,深圳颁布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给予人才更大的支持。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用于培育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奖励补贴。此外,深圳还在人才安居保障上有更大突破,推出多项新措施:未来5年筹集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供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杰出人才可选择600万的奖励补贴,也可选择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选择免租住房的,在我市全职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给予100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也可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为150平方米的住房;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将新引进基础性人才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在我市工作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等。
据介绍,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仍在有效期内;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3、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