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廉租房7月起并轨 今后深圳将不再建廉租房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6-23 09:54:19
7月起深圳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这意味着今后深圳将不再建廉租房,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承担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对低保人员继续应保尽保,不会增加其经济负担。
7月1日起,深圳公租房廉租房并轨,也就是说7月起深圳廉租房纳入公租房源。
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深圳将不再建设筹集廉租房,此前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城市更新配建以及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廉租房纳入公租房房源。
深圳公租房廉租房并轨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为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与廉租房统一分配及运营管理,该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23日在《深圳市政府公报》发布,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后深圳将不再建廉租房,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承担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对低保人员继续应保尽保,不会增加其经济负担。
据悉,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其所承租公租房租金标准的90%向其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
1、廉租房
廉租房面向的是特殊困难群体,一般为具备本地户籍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多年来,深圳在廉租房制度实施过程中,未曾单独安排廉租房项目建设,一直是以货币补贴为主,即不提供实物住房,而是直接向其发放货币补贴。
我市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以来,已累计发放廉租货币补贴约7806.29万元,补贴3415户,配租廉租房406套,已连续5年实现了对低保人员(含低保边缘人员)“全面覆盖、应保尽保”。
2、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是政府为解决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住房困难而出台的一项措施。近几年,深圳在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过程中,已经建设了大量公租房,面向“夹心层”和有需要的人才提供保障。
深圳公租房廉租房并轨意味着什么?
1、廉租保障对象可轮候公租房
据了解,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深圳将不再建设筹集廉租房,此前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城市更新配建以及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廉租房纳入公租房房源。此外,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规定,深圳现已停止建设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后,深圳新供应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