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查询网
导 航
首页 > 生活服务 > 正文
起点
终点

深圳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附属非凡幼儿园2021年扩大招生通知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21-07-23 09:22:01

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附属非凡幼儿园

2021—2022学年扩大招生通知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74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1〕54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本园2021年秋季扩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附属非凡幼儿园为龙华区教育局承办的一所非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园,园所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环观中路19号,办学规模为15个班,幼儿园建筑总面积5187㎡。园所布局科学合理,各项设施齐全,教学设备高端,能充分满足孩子与教职工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840元/月,伙食费:400元/月。

  招生咨询电话:0755-21082840。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小班:计划招收111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中班:计划招收插班生54人,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大班:计划招收插班生72人,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附属非凡幼儿园为龙华区观城社区内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共享学区,优先满足所在观城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学位富余,面向其他社区扩大招生。

  四、报名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五)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五、招生与录取办法

  (一)遵循就近入园原则

  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观城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二)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

  确定入围共享学区录取名单。将申请共享学区学位的所有适龄儿童,按照招生类型及积分从高到低集中排序,并按学区内幼儿园总招生计划数,确定入围共享学区的招生录取名单。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额满即止。

  (三)遵循“先志愿再积分”原则

  确定录取幼儿园。将入围共享学区招生录取名单的适龄儿童,按填报的志愿先后及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幼儿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同等志愿按照招生类型和积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

  六、报名时间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招生宣传:7月17日开始

  (二)幼儿园报名方式:我园本次扩大招生采用现场投递纸质资料的方式报名。

  (三)报名时间:7月17日(上午10:00)-7月27日(下午18:00)。适龄儿童家长现场交资料报名时,按要求将申请学位所需证件或材料复印件(要求材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整理好,交至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保安室。

  1.报名指引:

  (1)家长自行下载《深圳市龙华区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进行填写并打印,前往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保安室现场报名时带来。

  (2)家庭信息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是单亲家庭,需在“是否单亲监护”选择“是”)。

  (3)房产地址填写:按房产证书上的地址填写。

  (4)计生信息填写说明: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2016年1月1日之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有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子女且至今只有一个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属独生子女。

  2016年1月1日之后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没有相应的奖励政策,属全面二孩。

  (四)幼儿园现场核验资料:7月28-29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4:00),资料审核地点设在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

  (五)录取情况公布:8月3日公布在幼儿园公示栏或短信通知。

  (六)新生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七、计生及内地居民采集表办理渠道

  (一)计生登记办法适龄儿童家长需在7月27日前完成计划生育信息录入(之前已登记过且信息无变更的无须重复登记)。

  入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业务有两种办理渠道:一是网上全流程办理,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找“入学、入园计生信息核对、录入”,然后点击办理;二是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建议选择网上全流程办理该业务,办理进度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收到“预审通过”和“办结”提示短信,表示该业务办理成功,无需再去现场办理;如收到“预审驳回”提示短信,则请家长按照驳回原因重新备齐申请材料、提交申办或者带齐资料前往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二)《内地居民采集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办理渠道:

  《内地居民采集表》: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APP账号,登录后搜索“流动人口信息打印”事项,选择居住地所在街道(仅限打印本人),填报个人信息,选择邮寄,保存递交,将通过“中国邮政速递”方式邮寄给家长(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在“深圳公安”微信服务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或在i深圳手机APP首页-“居住证业务”找到以上链接,即可查询本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并下载。

  八、正式录取幼儿(新生)入园注册所需资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二)《查验证明》

  (三)一寸白底半身彩照9张。

  九、注意事项

  (一)非深户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二)房产租赁户须提交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1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观城社区共享学区暂未实行学位锁定,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1年7月10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不需要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三)未按照本园公布的招生范围申请学位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四)已取得本园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留级重读。

  (五)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六)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幼儿园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七)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八)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附属非凡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755-21082840,联系人:肖老师

提示:建议在WIFI下浏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