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方案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21-07-19 14:35:00
福田区教育局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纪念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育服务能力,统筹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二、工作原则
(一)优选试点。以香蜜湖街道的教科院第二附属小学、沙头街道的新沙小学为试点面向福田区区属小学学生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学校要发挥主阵地作用,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暑期托管服务的责任,因地制宜设计暑期托管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管理。
(二)自愿参加。区属各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主动向家长和学生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和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小学生是否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托管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在读学生,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经济困难家庭等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分为两期:
第一期7月19日至7月30日(共2周,周一至周五);
第二期8月9日至8月20日(共2周,周一至周五)。
服务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提供午餐午休。
(三)服务场所。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
(四)服务内容。
1.暑假作业。组织学生自主完成暑假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严禁组织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
2.开展阅读活动。组织学生在教室、图书馆内集中自主阅读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荐书目,服务教师可通过组织读书会、交流读后感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阅读策略,有效地指导学生“会读”。
3.劳动实践。各试点学校因地制宜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强化实践体验,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4.体育活动。各试点学校因地制宜开展体育锻炼活动,促进学生养成每天体育锻炼的习惯,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服务程序。
1.各试点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发动宣传,充分调动好学校教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制定暑期托管服务方案并将方案报区教育局教育一科备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明确参与托管服务的人员安全责任,报区教育局安全保障科备案。
2.学生自愿报名。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托管服务工作制度,并告知学生、家长,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参加,由各学校负责和本校报名学生家长签订暑期托班协议书和健康情况承诺书,核实报名学生是否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如没有由学生所在学校为其购买。
3.教师自愿报名。每班配备2名教师,由试点学校牵头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不得强制。鼓励党员教师率先垂范。对志愿参与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假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4.整合服务力量。由试点学校牵头统筹,确保每天安排校领导、中层干部开展巡查,合理安排校医、保安、保洁等到岗服务,如学校自愿报名参加老师不足每班1:2比例,由区教育局统筹区属学校教职工、新入职应届毕业生自愿参与,由区教育局联合团区委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到校参与暑期服务。各试点学校可招募本校或本社区的退休教职工和家长义工参与托管服务,并可给予适当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服务安全。各试点学校要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定期开展校内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切实加强细节管理,做到入学早到可进校、放学晚走有管护、托管服务活动有指导、课程内容丰富可选择、组织有序且安全。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试点学校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适当减免服务费用。在教师补助方面参照校内课后服务政策执行。经费收支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