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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楼市新政设置3个月缓冲期 官方发文基本确认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4-11 10:09:15

近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悄悄在内部颁布了执行细则。如果在6月24日(相对于3月25日)提供任何在3月25日之前买房的证明文件,均可享受一年社保买房的政策。

  3月25日出台的深圳楼市调控新政“深六条”因为将执行日期“一刀切”而造成市民诸多不便。昨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出台了相关的补充通知,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可以在3个月内提交相关购房证明材料。

  >>>>深圳楼市新政出台:社保由1年提至3年

  >>>>国土委解读3·25深圳楼市新政细则

深圳楼市新政深六条出台细则 延长3月提交证明

  新政不适用:3月25日已网签预售商品房认购书

  “深六条”出台后,3月28日市规土委表示,购房者在3月25日前(含当天)有网签合同、网签认购书或者能提供相关银行转账有效凭证的,可视同已发生交易,可按新政发布前的限购条件执行;3月25日之后的所有商品住房交易须严格执行“深六条”规定。

  根据“深六条”以及规土委的解释,登记中心发布的《关于非深户居民购房限购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内容显示,对于境内非深户居民购房,实际交易行为发生在今年3月25日(含3月25日)之前,且连续计算满1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在3月25日(含3月25日)之前已网签预售商品房认购书的,增加提交认购书。

  深六条出台进一步的细则

  在此前规则的基础上,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悄悄在内部颁布了执行细则。

  A、三个月内提交买房任何证明

  对于未在该日期前网签的市民,须在6月24日(含6月24日)之前申请登记,并增加提交以下购房证明之一:

  1.买方向卖方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收款人需为卖方)。

  2.卖方通过中介收取定金、部分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还应当提交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委托中介机构代收的协议书;购房资金监管协议及支付相应费用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

  B、调整提交的相关材料

  至于怎么证明你符合一年社保条件呢?

  1.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自3月25日起向前连续计算满1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2.通过社保局提供的端口进行审核,不再提交社保缴交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市民的实际交易行为发生在3月25日(不含3月25日)之后的,提交的社保或者个税证明材料,需满足3年及以上这一条件。

  C、境外在深买房细则

  境外个人可以买一套房

  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深圳买房,登记中心也有补充细则:

  1、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可以购买自用的办公商品房(需提交自用承诺书);

  2、境外个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和华侨)可以购买一套住宅,需提交自住承诺书以及在境内超过一年的劳动雇佣合同、《就业证》或学籍证明;

  3、港澳台地区、华侨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籍人员需提交自用、自住的承诺书,可以购买一套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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