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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坪山新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3-18 10:41:03

  四、 学位类型

  (一)学位类型1

  坪山新区户籍、自有房

  (二)学位类型2

  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

  (三)学位类型3

  坪山新区户籍、租房(红本、蓝本)

  (四)学位类型4

  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红本、蓝本)

  (五)学位类型5

  非深户籍、自有房

  (六)学位类型6

  非深户籍、租房(红本、蓝本)

  五、 录取办法和原则

  2016年仍然采取填报志愿、学位类型看积分的办法进行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1.按学校招生地段就近免试入学。

  2.为贯彻市招生工作公民办招生统筹兼顾的相关会议精神,根据新区2016年学位预测情况和流动人口增长的规模,2016年志愿填报新增第四志愿。若第一至第三志愿没有录取,则第四志愿不看积分和学区进行平行录取,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按照“1+5”政策享受相关减免优惠。

  3.第一至第三志愿采取学位类型看积分的办法进行录取。学校录取时,按从第一志愿到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即:若学校录取完第一志愿以后还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在未被录取的学生中录取第二、第三志愿符合条件者)。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以“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4.家长必须对是否服从调剂做出选择;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公共事业局将不安排学位,由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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