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新区学位申请热点问题解答(全)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3-18 10:40:59
坪山新区2016-201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问答。
>>>>坪山新区2016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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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招生系统平台填报常见问题的解答
1. 我在申报的时候把小孩子的名字写错了,是否可以修改?
答:网上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录修改并进行保存;网上报名截止之后若发现姓名(繁简体必须与身份证相同)、户籍、身份证号码三项有误的,须由家长自行与所填写的第一志愿的学校沟通,由学校管理员更改。
2. 如果我前几年一直有买工伤,但中间有段时间停了,近一年又买了,那前几年的工伤能不能累计加在近一年里呢?
答:曾经在深圳连续购买工伤险满12个月,且在当年学位申请及审核期间正常缴费,只需要在社保栏按照社保清单正确填写社保信息(含工伤保险累计时长)即可。(举例:X女士在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间连续购买工商险12个月以上,而在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都未曾购买工伤险,但在2015年2月开始重新购买工伤险,按照招生公告内相关证件日期3月31日为止的规定,那么X女士的社保依旧可用,计算方法为: (2011.1-2012.12年间)24个月+(2015.2-2015.3年间)2个月=26个月)
3. 我在填报的时候住址上没有写清楚多少号可以吗?
答:网上填报的住房地址必须与所提交的住房材料上的住址内容完全相符,大小写一致。
4.租赁合同和租赁信息的号码如何区分?
答:旧版的租赁凭证号位于证件的右上角用红色字样显示,格式为“NO.XXXX”字样;租赁合同号码格式为“坪ZXXXX(备)”;新版的租赁证号位于证件的左上角黑色字样显示“登记备案号”,格式为“深房租坪山2016XXXXX”字样;新版的租赁信息号位于证件的左上角黑色字样显示“信息编号”,格式为“深房租坪山2016XXXXX”字样。
5. 如有多份租赁合同,网上填报的时候相关信息以哪一份为准?
答:如有多份租赁合同,且每份合同之间的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且均在同一个学校招生片区的,备案登记日期须填报第一份租赁合同内容,其他信息全部都按照最后一份租赁合同填写。
6. 我在坪山新买了一套房产,有购房合同,也有入伙通知书,我的登记日期的时候怎么填?如果是房产证,那么填写发证日期还是合同日期 ?
答:房产资料使用购房合同与入伙通知书来申请学位,登记日期须以入伙通知书的日期为准(未拿到入伙通知书的房产无法用来申请学位)。房产资料使用房产证来申请学位,申报时须填写证件上钢印所盖章的发证日期。
7. 如果住在集体宿舍,关于证明材料第三点“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应找哪个单位出具,且单位落款如何填写?
答:出示证明应为住房所在地居委会及所在工作单位共同开具。
8. 我有两个孩子,第一胎属于政策内,第二胎属于政策外,那么我的计生情况怎么填写?
答:计生情况应按照该夫妻的整体计生情况来填写,若无法确定自身具体计生情况,可到计生部门咨询。
9. 有房产证的自建房,该如何填写?
答:该类别的住房在填报系统时,请选择“商品房屋”选项,系统将按照普通商品房资料审核。
10.如果是老房产证,上面很多个字第号该填写哪个?上面的地址和签章落款都发生很大变化(如“宝安县XXXX”)我是填写现在的还是按照房产证上面的填写?
答:如果是没有钢印的老房产证,在填写房产证号的时填写“粤房字第XXX号”,其他信息按照房产证内容填写。
11.购房合同上面的房屋地址如何填写?
答:购房合同上面的房屋地址(房地产项目名称)与房产证的“房地产名称”对应填写即可。(例:房地产项目名称:XXX花园XXX栋XX号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