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宝安区小一初一招生公告
作者:网络投稿 2016-03-18 10:40:59
5.就学联系函: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三)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①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入学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有效住房证明。
2.港澳及外国籍儿童:按深圳市有关政策执行,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六、实施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名单
实施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22所: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新安中学(初中部)、文汇学校(初中部)、宝安实验学校(含小学和初中)、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建安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翻身小学、滨海小学、宝安小学,中澳实验学校(筹)(原清华实验学校)公办部(含小学和初中)、坪洲小学、西湾小学、海港小学、流塘小学,福永小学,上寮学校、荣根学校,沙溪小学,上屋小学。学位房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宝安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房制度试行办法》(深宝教〔2014〕76号),可登陆招生网站查阅。
计划申请上述22所学校学位的,一是要确保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没有被锁定,二是如果不属于自购商品房,属于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集体宿舍证明、军产房证明、集资房证明、自建房证明等材料,则证明材料的起始时间需要符合深宝教〔2015〕144号文件关于时间限定的要求。
七、咨询方式
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最新资讯,请密切关注招生网站的“招生信息”公告滚动栏。或手机安装《宝安通》APP查看“公共服务”→“教育资讯” →“招生信息”,或关注《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新安街道23496993、23496013;西乡街道27932050;福永街道27391561;沙井街道27207860;松岗街道27094649、27097250;石岩街道27761116、27604873、29059870。区教育局基教科27757162,区教育局信访办27785240。
特此公告。
宝安区教育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