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215套人才房配租啦!符合条件的抓紧报名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8-08-14 15:00:25
深圳新闻网8月14日讯(记者黄思凌)福田区的人才们准备接房啦!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及《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福田区现面向辖区企业公开受理产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受理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9月5日(工作日受理),配租对象为经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
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注册地(或执业地,下同)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2.承诺5年内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3.在福田区2017年度纳税达50万元以上(含)。
本批次房源215套,均为原关外房源,具体分布在坤宜福苑及湖润名苑等项目。建筑面积约45至88平方米,其中一房一厅47套,两房一厅120套,三房两厅48套。(房源地址:1.坤宜福苑: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大道南侧;2.湖润名苑:龙华区观光路北侧大富工业区。)
根据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的辖区企业纳入本次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范围。同时,向辖区企业单位配租产业人才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企业拥有“福田英才”数量。
按照规定,产业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承租企业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配租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承租企业被取消区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资格的,不予续租。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产业人才住房配租的企业,请于申报时间内登陆“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企业人才住房申报网”进行申报,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格式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福田区企服中心按规定受理申报单位申请后,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认定标准》,对企业的资格、材料分别审核、排序,形成本行业配租名录,福田区住建局汇总报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需要提醒的是,承租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产业人才住房配租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承租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入住人员信息报福田区住建局备案;单位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