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参保人深圳49家医院住院可刷社保卡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7-10-30 15: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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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与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有区别
跨省异地就医和省内异地就医可以直接结算的都只是符合条件的住院费用。它们的不同点则有三个!
1、就医凭证。跨省异地就医必须持有符合跨省异地就医规范的社会保障卡。对在深圳参保的人员来说,指的是金融社保卡。省内异地就医平台因上线较早,为兼容多地市的不同情况,对就医凭证没有严格要求,社保卡,身份证(儿童可提供户口簿)均可就医。
2、人员范围及备案手续。跨省异地就医需满足转诊或备案的条件,并提前办理相关的手续方可在就医地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住院费用。对深圳参保人来说,省内异地就医,无论参保人是否办理了备案或转诊手续,都可以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3、待遇问题。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这可能会使跨省异地就医享受的待遇和自费申请审核报销的待遇存在差异。对深圳参保人来说,因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前提是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故住院起付线为400元。未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基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线以上,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①.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②.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③.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支付比例为70%。
省内异地就医执行的是参保地的待遇,原则上与同等条件下自费申请报销的待遇相同。起付线标准按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支付:即按规定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支付;参保人到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就医的,参照办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按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