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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区2017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17-04-12 15:56:06

  一、学位申请对象

  小一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盐田区2017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二、招生办法

  (一)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为“外小”)招生办法

  1.各学区申请人都可将外小填为第一志愿。将外小列为第一志愿的,分为Ⅰ类(学区生源)和Ⅱ类(非学区生源)两类:

  (1)Ⅰ类:约占招生计划的60%,面向外小学区招生,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Ⅰ类申请人不足60%,多出名额纳入Ⅱ类,面向其它学区招生。

  注意:截至2017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外小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外小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购房时间截止至申请学位当年4月1日。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8年及以后的外小秋季学位申请,学区租房认可时间为3年以上。

  (2)Ⅱ类:约占招生计划的40%,面向非外小学区招生,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Ⅱ类申请人未能录上外小的,按申请人所填志愿及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其它学校;若Ⅱ类申请人不足,从将外小列为第二志愿的申请人中,按积分排位情况依次录取。

  (3)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未能录取外小的和在外小学区租房不满3年的,可第一志愿申报海涛小学学位,参加积分排位。

  (二)小一总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时间:

  (1)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为“外小”)的II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19日上午9点至4月21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申请人申请通道将关闭。4月22日上午12点前,盐田教育局教育科网站上将公布外小Ⅱ类申请人的积分排位情况。届时请外小Ⅱ类申请人关注自身的排位情况,积分不够的,请在4月28日下午5点前将住房学区学校调整为第一志愿。

  (2)其它小学和外小的Ⅰ类申请人的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19日上午9点至4月28日下午5点。

  2.志愿填报要求:

  (1)申请人可填报2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所学校。为确保录取,2个志愿都须依次填满。

  (2)除将外小Ⅱ类填报为第一志愿和外小学区生源因特定原因填报海涛小学的情形外,各类申请人的住房地址必须在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的学区内。若填报错误,第一志愿便无法排位录取。请各位家长慎重填报第一志愿,避免出现因第一志愿申请热点学校,导致住房学区学校不能录取的情况。

  3.录取原则:

  (1)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内积分优先。

  (2)各校学位(外小Ⅱ类生源除外)优先满足学区申请人,若有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对于受学位限制未能在本学区入学的生源,区教育局设立“沙头角-海山片”和“盐田-梅沙片”两个大学区,计划内学位原则上实行大学区调剂派位。

  4.家长只需到第一志愿学校交验入学申请资料,无需到第二志愿学校再次交验。因云海学校今年9月份才正式开办,该校2017年秋季小一新生入学资料由乐群小学代为核验。

  三、学区划分

  1.盐田外国语小学:海涛路(起自与沙盐路的交汇口)-东和路-海景二路-金融路(终至海景栈道)连线以东;深盐路以南;海山路以西。海景二路以南;海山东三街以西。

  2.东和分校:沙盐路以南;公园路(起自与沙盐路交汇的路口)-金融路-海涛路-桥东街连线以西。

  3.海涛小学:海涛路(起自与沙盐路交汇的路口)-东和路-海景二路-金融路(终至海景栈道)连线以西;官下路-田荣路-公园路-金融路-海涛路-桥东街连线以东;沙盐路(西至官下路口,东至海涛路口)以南。

  说明:盐田区外语小学(含东和分校)和海涛小学学区的划分第四年试行,仅对2017秋季新生招生及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的插班招生有效,此后的招生学区划分可能随生源人数的变化有所调整。

  4.田心小学:沙盐路(起自与沙深路交汇的路口)-公园路-田荣路-官下路-沙盐路连线以北;工业东街以南;深盐路(工业东街路口-沙盐路东路口)以西。

  5.林园小学:工业东街-深盐路(叶屋西街路口)连线以北;叶屋西街以西。

  6.田东小学:深盐路(西起叶屋西街路口)以北;叶屋西街以东。

  7.梅沙小学:大梅沙、小梅沙。

  8.盐港小学:洪安路以东—盐排高速路以北(包括:洪安围、北山道工业区、黄必围、华侨新村、杨梅新村、山边村、华侨新村一二期、西山吓、海鲜街〈上街、下街、圩镇、渔民新村〉、沙头新村、沙岗圩〈吉麻湖〉、沿港新村、和亨雅园、海滨假日、春天海、金海雅居、书香文苑、蔚蓝雅园假日。)

  9.中山纪念学校:洪安路以西和朝阳市场(含朝阳市场)—盐田北四街以东—盐排高速路以北(包括:朝阳市场、裕宏花园、金水湾、新老石头围、裕达华庭、裕鹏阁、金港盛世、麓港国际、社排、明珠花园、东海丽景、倚山时代、金斗岭工业区、明珠市场、九号小区、天利明园);盐田三村。

  10.乐群小学:朝阳市场以西(不含朝阳市场)—盐田北四街以西—盐排高速路以北(包括:盐田四村、坜背、龙眼园、江屋村、朝阳围、西禾树、老塘、伯公树、盐田港十六号小区、幸福海、东港印象、花样年.花港、和亨家园、和亨中心广场、浩海明珠、鹏广达山海四季城、悦千山雅园)。

  11.云海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南(包括:云顶道、海桐居、半山半海、畔山庭院、御景台、半山溪谷、梧桐春晓、玺悦山、金山碧海,连同盐田高级中学-颐康院-水务集团-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整片区域)。

  四、积分入学办法

  全区小学2017年秋季招生实行积分入学。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出生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资料。学校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盐田区2017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说明:

  1.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含50%)。

  2.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加分。

  3.累加分中,住单位房、廉租房的,住房项不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说明:

  (1)深圳户籍儿童持2017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2016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提示:建议在WIFI下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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