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羊台苑二期公租房600套定向配租给宝安石岩企业员工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7-03-24 10:20:29
五、房源分配办法
房源分配名额以企业的产值和税收在所有申请企业中所占比例确定,产值和税收的权重比例为1:1,计算公式为: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到个位。
例:甲企业的2016年产值为40亿元,税收为1亿元,所有申请企业产值总和为800亿元,税收总额为25亿元。
若企业申请住房套数比配额少,以企业申请住房套数供应;若企业申请的人才住房套数比配额多,以配额数确定供应企业住房套数,不足5套的以5套计算。
分配办法:
第一步,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并先安排好应配5套住房的企业。
第二步,扣除第一步已安排的总套数,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其它企业应分配的套数。
六、申请受理时间及地址
受理时间:自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4月19日止。
受理地址: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3楼经济科技科(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罗欢
联系电话:0755-27608438,15361539979
石岩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0755-27609359。
宝安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775-27755222。
宝安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投诉电话:0755-27953877。
七、配租流程
(一)发布通告。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在本局和石岩街道网站同时发布本通告。
(二)提出申请
定向配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羊台苑二期企业人才住房申请表》,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2016年的产值、纳税证明材料,报石岩街道办事处。
(三)初审
石岩街道办事处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
(四)复审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复审,并按规定进行房源配额计算,汇总名单报宝安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指挥部审定。
(五)公示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合格企业名单以及配额在本局和石岩街道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六)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企业选房,以抽签形式确定房号。
选房后,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与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首次租赁期为3年。
看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入住
企业凭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出具的《入住通知书》,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八、其它规定
(一)人才住房交付企业后,企业应当在半年之内向本企业人才配租和安排其入住。配租时,企业应当将配租范围和配租标准以及配租结果在内部公示不少于5日,报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后自行实施,并接受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监督管理。
(二)承租人与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后,企业应当于15日内将相关信息报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包括承租人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承租人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于15日内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备案。一旦发生居住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将收回住房,并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进行处罚。
(三)承租企业生产经营或注册地迁离宝安区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将住房退回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四)其它后续管理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和《宝安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细则》执行。
九、本通告由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