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废止旧的特区人口与计生条例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7-03-22 10:23:37
深圳新闻网讯 2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政府提请的关于废止了《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废除意味着深圳市计生工作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
《条例》于2012年10月30日经深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根据2015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行修正。《条例》自2013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稳定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生育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作出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决策部署。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计生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也相继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再次修订了《省条例》,对再生育条件、产假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
鉴于《条例》中生育政策的内容已不适应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且《计生法》和《省条例》已经对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条件、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内容予以了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政策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执行,不宜通过特区立法予以突破,因此《条例》已无必要,建议废止《条例》。(记者 陈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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