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居住证如何办理需提供什么证明?16日起实行便民新政
作者:转载 2017-01-13 22:15:59
厦门居住证如何办理?16日起实行便民新政,具体详细内容南方财富网小编为你报道。
7月前实行过渡性政策,提供11种证明中的任一种即可申领
申领居住证的11种证明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4.录用(聘用)证书;
5.社保缴纳凭证;
6.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7.购房合同复印件;
8.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9.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10.学生证;
11.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盖公章)。
不符合申领条件、手续不齐全、扎堆办理……最近,不少人在申请居住证时遇到问题。昨天,厦门警方表示,1月16日起,厦门开始实行申领居住证过渡性政策,申请人提供11种在厦门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中的任意一种,经调查属实,就可申领居住证。
16日起实行便民新政
据悉,本月10日,福建省公安厅出台居住证申领过渡性政策。根据新政,流动人口在福建省申报暂住登记后,同时提供11种在居住地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详见图表)中的任意一种,经调查属实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厦门警方表示,根据省公安厅的要求,厦门市公安局决定从1月16日至6月30日实行该过渡性政策。7月1日起,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居住证申领业务。
该过渡性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居住证申领的条件,以方便更多流动人口在厦申领居住证。要提醒的是,新政到6月30日止,申请人不必急于近期申领,以免造成扎堆办理。
提示:建议在WIFI下浏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