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春考、外语一考将于1月7-9日进行
作者:华东在线 2017-01-06 00:12:55
原题:2017年上海春考、外语一考将于1月7——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东方网
导读:据上海发布,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宣布,本市春考将于1月7日至9日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语考试(简称“外语一考”)将于1月8日至9日进行。其中,1月7日考语文、数学,1月8日考外语(含听力);1月9日考外语听说测试。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等详见下文
一、考试时间
二、重要提醒
1.提早出行,切勿迟到。
(1)考生参加1月8日上午外语考试,8:30考生开始进入考场,8:45禁止迟到考生入场,8:45开始分发答题纸,8:50开始试听,8:55开始分发试卷,9:00听力考试正式开始。10:30后才能提前交卷出场。
(2)考生参加1月9日外语听说测试,需根据测试通知单上考试场次提前40分钟到考点报到,提前30分钟进入准备室。考试从考生进入准备室开始,如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准备室,不能参加该场次考试,必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参加其他场次的考试,不得随意离开考点。
2.考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考试,必须凭准考证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考生参加外语听说测试考试,必须凭测试通知单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含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带照片)、驾照、护照、军人证。
3.2017年上海市春考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及外语一考的英语科目实行网上评卷,须在答题纸上答题。考生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答题,注意答题不要错位。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案写在试卷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4.2017年上海市春考、外语一考的非通用语种科目实行人工评卷,考生必须在试卷上答题。
5.考场内严禁携带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等)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6.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诚信考试,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017年上海市春考、外语一考
笔试(含听力)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每科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有照片)、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目开考前3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开考前15分钟起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二、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设有英语听力考试内容的科目,其听力考试内容将通过东方广播电台统一播放,收听频率为:FM(调频)89.9兆赫、AM(中波)792千赫。考生须自行携带备有耳机的收音机,并应确定机器能正常运作,另须备足电池。地处梅山、大屯、张家洼考区的考生和非通用语种考生外语听力考试内容收听磁带录音。听力考试不设备用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考生本人姓名、准考证号,正确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纸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考生答题时,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人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六、考生须在试卷或答题纸规定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答题纸客观题须用2B铅笔涂点,涂点要规范。不得在答卷、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七、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夹在试卷内)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在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离场。
十、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考生涂点注意事项
1.填涂时用2B铅笔将选中项涂满涂黑,深度以盖住框内字母为准。
2.修改时用橡皮擦除干净。
3.保持答题纸整洁,不要折叠、破损。
4.注意题号顺序。
2017年上海市春考、外语一考
听力考试注意事项
1.英语科目听力部分考试,采用“东方广播电台播音、考生自备带有耳机的收音机或收录机收听”的办法(严禁将具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考生自备机器应能正常工作,并备足电池。听力考试中非通用语种、三线单位考点考生收听磁带录音。
2.听力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取下耳机。考生如使用耳机式收录机,必须确保机内不隐藏任何录音带。
3.考试前,考生应自行调整好收音机频率。正式开考前,考生还会有时间调校频率及音量。听力考试不设备用考场。
4.在调校收听频率时考生必须耐心、仔细并独立判断接收效果是否理想,切勿受他人影响盲目跟随别人行动。
5.以耳机为天线的收音机或收录机,当考生转动头部时,接收效果可能略有差别,若在桌面移动机体位置也可能会改善收听效果。
6.听力考试收听频率:FM(调频)89.9兆赫、AM(中波)792千赫。
7.听力考试时,如发现瞬时听音不清晰,请考生千万不要随意调整频率,以免影响之后的收听效果。
8.1月8日上午8:30考生开始进入考场,8:45禁止迟到考生入场,8:45开始分发答题纸,8:50开始试听,8:55开始分发试卷,9:00听力考试正式开始。10:30后才能提前交卷出场。
2017年上海市春考、外语一考
外语听说测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每场测试的考生提前40分钟到考点报到,提前30分钟进入准备室。进入准备室的考生,需将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录放设备、教材和复习资料等放到指定位置,严禁使用。考生在准备室应保持安静,在考试过程中不能喧哗,有问题请举手报告监考教师。参加非通用语种听说测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报到,并服从考点安排。
三、考试从考生进入准备室开始。考生凭测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有照片)、驾驶证、护照、军人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当场考生进入准备室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该场次考试,可由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参加本考点其他场次的测试。
四、考生可携带钢笔或水笔进入考场,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有效证件、测试通知单放在电脑桌上以便监考教师核验。
五、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为20分钟。每人一桌,独立答题。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传抄试题并带出考场。测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当监考教师宣布测试开始后,按提示要求进行下列操作:
1.按屏幕提示,在报名号输入框中输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1月份)外语听说测试通知单”上所列的报名号,用鼠标左键单击“确认”,并再一次输入报名号后确认。
2.此时出现设备测试界面,目的是测试耳机和话筒是否正常。请考生点击“开始测试”按钮根据语音提示完成设备测试,在设备测试过程中,系统会要求考生朗读一段文字,文字中会包含考生本人的姓名。如果设备测试正常,请点击“清晰”按钮结束设备测试,否则点击“不清晰”按钮重新进行设备测试。如系统提示当前的声音过大或过小,请考生调整话筒位置,在提示音播放完毕后,点击“开始测试”按钮重新进行设备测试。在整个设备测试阶段,如发现设备有问题请立即举手报告监考教师。
3.设备测试结束后,屏幕上出现“请等待监考老师下达开考指令”界面,此时请考生耐心等待,等本考场所有考生的设备测试结束。
4.当监考教师宣布开始考试后,请考生按屏幕提示进行答题。屏幕显示“开始录音”且录音进度条显示为红色时才能进行答题。
5.所有答题完成后,屏幕将显示“考试结束!请考生不要离开,等待数据上传!”。
6.回收试卷结束后,屏幕将返回登录界面,此时请考生保持安静,将耳机放回原处,将有关考试证件收好,由考试工作人员引导离场。
七、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机器设备有问题,请考生及时向监考教师反映。考试全过程中不准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如随意启动或关闭计算机、随意插拔电源、随意插拔耳麦、随意修改计算机设置等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八、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九、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原题:2017年上海春考、外语一考将于1月7——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