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了 但需到大厅过七关
作者:转载 2016-12-09 21:19:41
2017年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了 但需到大厅过七关
从明年1月1日起,公证不再成为市民在继承房产或者接受遗赠房产时的必选项了。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国土委获悉,《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即将启动实施,这份规范不仅推出了多项便民措施,更让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有了选择权,是否通过公证来继承、接受遗赠房屋,过户时将由您挑选。
不再强制继承房产公证成可选项
去年,本报曾经刊发《老人继承遗产难过公证关》一文,60多岁老人想继承90岁驾鹤西去父亲的房产,不仅需要在公证处、派出所、老家街道办、房屋过户大厅几处来回跑,还要缴纳公证费。
国土资源部就注意到这样的情况。今年5月30日出台的《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通知》对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专门进行了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该通知也专门规定了相应的办理程序。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的出台是既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土资源部相关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全市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记者注意到,新“规范”要求,公证成为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可选项。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市民愿意走公证程序,还可以按照公证程序来办;如果市民想直接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手续,省去公证环节和费用,也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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