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计划生育最新政策:广东生二胎无需审批 半岁前登记即可
作者:转载 2016-11-04 20:18:02
二胎政策最新消息:广东生二孩无需审批 半岁前登记即可
近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1月3日,省卫生计生委权威解读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生二孩无需再审批,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并在登记流程、提供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方面也更加优化便民。
生育登记:
生一、二孩不审批但登记是法定义务
《办法》规定,凡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广东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广东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对生育二孩实行的是审批制度,只有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才能批准生育。《办法》规定的生育登记属于法定的行政登记,类似于户口登记,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并据此享受相关公共服务。
《办法》特别指出,生育登记制度还适用于以下人群:再婚夫妻,在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登记办法:
一孩二孩半岁前办理
《办法》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有一种特殊情况,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并取得生育登记证明。
除主动登记外,还会有一种“被动登记”。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表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还将建立健全生育信息通报机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和乡镇卫生院应每月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当地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根据通报情况,主动采集尚未办理生育登记夫妻的信息,并在与当事人核实后, 做好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