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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深八条”之后,年入12万如何在深圳买房?

作者:深圳新闻网 2016-10-28 09: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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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讯 自10月4日深圳发布楼市调控“深八条”以来,新政至今已过去20多天,调控效果如何?如何看待目前社会上有关此次深圳楼市调控政策的讨论?10月26日,读特记者采访了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他认为,从“深八条”公布以来的实施效果看,投资投机需求在退场,刚性需求得到保护。根据10月21日国家统计局披露的房价指数 10月上半月我市新房价格相比9月下半月下降0.3%,在15个热点城市中,我市楼市调控的效果最显著。

另外,针对目前社会上一些关于深圳房地产调控的看法,李宇嘉认为,有些观点有失偏颇,值得讨论。

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需要强有力的市场整顿

针对目前外界关于深圳此次市场秩序整顿的力度太大的观点。李宇嘉认为,在深圳等一些热点城市,由于开发商及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普遍存在,从而造成了房价暴涨、投资投机泛滥,并产生了“离婚抢房”、频频“日光”、售楼处门被挤坏等狂热市场氛围。

另外,在楼市供求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加上“资产荒”的预期,开发商、代理中介和个别媒体有意宣传房价上涨、供应紧张等信息,不知情的购房者成为“受害者”。

“这样的市场环境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开展强有力的市场整顿。”李宇嘉认为。

在李宇嘉看来,深圳由于土地有限,在供求关系紧张的背景下,住房资源的公共属性凸显,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不能完全让市场决定一切。 住房要卖给那些长期在深圳居住、工作和创业的人群。将短期投机炒作人群清除出去,房价将逐渐回落。因此,对于非户籍常住人口来说,5年社保的购房门槛要求,并非是一个约束。

对于限贷来说,除了首次置业需求继续保持30%的首付比例外,此次限贷只是部分回归了“认房又认贷”,对于有贷款记录的“先卖后买”需求,还是给予50%的首付扶持政策,而非一律70%的首付。因此,“深八条”中的限贷政策,意在限制投资投机需求对房价的拉动,保护首次置业和改善型需求,真正做到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居民的住房需求并非一蹴而就

针对社会上一些“深圳房价过高,收入太低,甚至年收入12万元也要31年至73年才能买得起房”的观点。李宇嘉认为,计算房价收入比,一方面要考虑作为分子的房价,另一方面要准确计算分母的收入。

李宇嘉分析,首先,各个区域、不同公共配套、不同户型和不同年代的房子,价格差别很大;需求的实现,应当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应该是“先租后买、先小后大”、“先上车再改善”。因此,很多人群一开始选择租房,买房时先买小房子、便宜的房子,比如买深圳坪山和光明区域的90平方米以内房子,可能300万以内就够了,这样房价收入比就比较低,住房需求也实现了。

其次,作为房价收入比中分母的收入,应该是家庭收入而不是个人收入,应当按2-3人家庭人口乘以人均收入计算房价收入比。因此,按人均年收入12万元计算房价收入比,是不准确的。目前,我市80后、90后人群已成为购房主力,这一群体中很大一部分人要靠父母及祖父母收入和储蓄支持,这样其购房支付能力更强。此外,对于购房主体中的各类人才,我市有人才购房优惠政策,比如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其价格仅为同类商品住房的50%左右,这样实际房价收入比更低。

李宇嘉认为,我市正在通过加大人才住房供应力度,培育租赁市场,满足居民梯度住房消费。“十三五”期间,深圳将供应75万套住房,其中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将供应40万套,这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超过了我市存量保障性住房的现有规模。而且,我市也为人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这既有利于降低人才住房成本,也有利于培育“先租后买、先小后大”、“先刚需后改善”的住房消费模式,以适应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支付能力。(记者 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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