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17年度居民医保10月起缴费 2017年度济南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作者:华东在线 2016-10-25 22:55:59
原标题:济南2017年度居民医保10月起缴费 你不懂的都在这里——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10月24日讯(记者张敏敏)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10月起,济南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启动,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31日,超期无法享受下年待遇。2017年哪些人群可以参保?各类参保人群及缴费缴费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新生儿如何参保缴费?哪些银行可以缴费?就相关问题,中国山东网记者采访了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
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二档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
目前,现行的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之外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一是驻济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二是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儿童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三是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
据悉,根据《关于调整2017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自2017医疗年度缴费期起,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二档标准由每人每年1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缴费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00元。
2017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不同的参保人群采取不同的参保和缴费方式
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方便参保人参保和缴纳居民医保费用,根据不同的参保人群,采取不同的参保和缴费方式。
在校学生、在园儿童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办理。首次参保登记时,须提供参保学生、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对参保基础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录入,连同信息报盘及相关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送所属县(市)区医保办。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托幼机构凭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在12月31日前将参保费用存入指定银行完成缴费。
城镇居民首次参保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18岁以下少年儿童须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时还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居民凭《缴费通知单》,在12月31日前到指定银行缴纳参保费用。连续参保的,可直接到指定银行按标准缴费。中断参保的,须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按标准缴费。
农村居民首次参保登记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村(居)统一收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并凭《缴费通知单》在12月31日前存入指定银行完成缴费。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等免缴费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符合《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均属免缴费人员,每年需认定一次免缴费资格,免缴费认定手续须在缴费期内由参保人本人或其家属带相应证件和参保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在校学生、在园儿童免缴费认定手续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收取材料后到所在县(市)区医保办统一办理。如未在缴费期内办理,则无法享受下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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