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推身份证办理新措施:新证加急可7个工作日内发放
作者:转载 2016-10-18 21:42:33
(1)普陀区万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普陀区真金路459号);
(2)宝山区杨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宝杨分中心(宝山区铁通路508号);
(3)宝山区顾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顾村分中心(宝山区电台南路45号);
(4)闵行区虹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合川路2885号);
(5)闵行区颛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联农路297号);
(6)闵行区华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平乐路25号);
(7)闵行区浦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浦瑞路326号)。
另外,公安机关设置的拍照点和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拍摄照片免费;社会照相馆拍摄照片按市场价收费。
附:上海可拍摄居民身份证照片的社会照相馆
2016上海异地身份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对系统无照片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对伪造、编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3、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办理材料
1、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提示:建议在WIFI下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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