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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收费公路2月17日起至疫情结束免费通行

作者:深圳本地宝 2020-02-17 15:37:11

为什么要出台免通行费政策?免费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同意,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为什么要出台免通行费政策?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先后两次延长小型客车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开通了防疫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对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实施免费并优先便捷通行的政策;将重要生活、生产物资运输纳入应急运输管理并同步优先免费通行;出台了政府组织的农民工包车免费通行政策;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铁路、公路、水路交通工具上座率控制在50%以下,上述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工作,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防疫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免费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免收通行费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免收通行费的对象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包括所有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

  免费的收费公路包括哪些?

  这次免收通行费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包括全国联网收费公路、以及各地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

  免费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是什么?

  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具体截止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其中,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开放式收费的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的时间为准。

  实施免费政策,收费公路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是为了公共利益作出的重大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另行研究出台相关配套保障政策,统筹维护收费公路使用者、债权人、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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