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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心六区临时泊车2020年4月1日起先停后付

作者:广州本地宝 2020-03-26 14:34:51

  从2020年4月1日起,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将正式实施,不少市民疑惑具体如何停车,如何缴费?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将依托“广州泊车”泊位管理云平台,对112条路段、2512个泊位的路内停车行为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的收费管理模式,车主从自主入场泊车到自主出场缴费,都可以在线上自助进行。

  中心六区临时泊车“先停后付”

  泊位管理员不得收取现金缴费,车主泊车及缴费都需在线上自助进行

  据悉,从4月1日起,广州市越秀、白云、天河、荔湾、黄埔、海珠六区,将采取“先停车后付费”的全新管理模式。据介绍,车主在市内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车时,可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的“自主停车”服务模块进行泊车登记。当车主结束使用临时泊车位后,需自主在线上平台登记并缴纳停车费用。鉴于在新的管理模式下,泊位管理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以收取车主现金的方式代为缴费,市市政设施收费处鼓励广大车主尽可能采用线上支付。不过,为方便市民操作,届时停车现场依然会有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线上泊车以及支付操作指引,并协助车主合理、有序停车。

  如车主不熟悉线上支付操作流程,或在现场未找到工作人员指导操作,也可在车辆离场后委托他人代为支付;如因各种原因实在无法实现线上支付,车主需在生成未缴费记录后24小时内,到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公布的业务网点或银行网点现场缴费。

  据悉,在医院、政务(办证)中心、资源交易中心等重点区域泊车,单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工作日为328元,非工作日为263元。此外,使用临时泊位需按泊位标线停放,对于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的,将按《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相关规定,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罚外,还需按实际占用的时间缴纳相应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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