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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道路哪些情况可临时停靠呢?

作者:哈尔滨本地宝 2018-04-17 10:12:55

  交警部门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划标准,已经在全市87条严管街,施划了路边石黄色禁停标线,依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3—2009),黄色禁停标线属于交通标线的一种,对在黄色禁停标线违停的行为,予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部门在严打违停行为、保证通行效率的同时,不断出台便民停车措施,通过增加支路和巷路停车泊位、主干街路设置临时乘降站、为特种车辆施划专用停车位、校园周边设置临时停车带等方法,方便群众停车。此外,交警部门将结合市民需求和管理需要,随时进行静态交通组织的调整,驾驶人停车时一定按照标志、标线指示停车。

  临时停靠行为不会被处罚:

  (一)在已设置临时乘降站的路段,车辆必需按乘降站标志、标线规定临时停车;在未设置临时乘降站的路段,对出租车临时停靠、即停即走,暂时不予以处罚。

  (二)在特殊情况下,如:驾驶员、乘坐人突发疾病;车辆遇有故障或自燃等特殊情况,不仅允许车辆临时停放,交管部门将主动引导并提供帮助。

  (三)允许特殊车辆临时停放。对于校车、工程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在拉乘学生、病患及执行任务时可以临时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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