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交通违章罚多少钱?深圳交通违章罚款标准
作者:网络投稿 2015-12-18 11:04:22
《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警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违停分档处罚标准。2015年1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划定首个严管区,初定福田、口岸、罗湖大队辖区的部分区域,具体范围为东起宝安路(含),西至新洲路(含),北起北环大道、泥岗路(含),南至深港边界所包含区域,严管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均列为交通繁忙路段。规定时间段在严管区域内所有道路违法停车的,一律从重处罚,具体执行标准将会提前向社会公布。
这些地方停车必拖
深圳交警将加大对停车秩序的管理力度,对违停车辆实行“四必拖车”:黄方格、人行横道、公交车站等部位违停必拖;小区、单位出入口,道路转弯、掉头处违停必拖;引发交通拥堵、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必拖;不服管理指挥,拒绝驶离必拖。
骑轧、跨越道路中心黄实线,罚500元!
交警表示,道路中心黄色实线,有双黄实线、单黄实线和黄色虚实线三种。
《条例》第15条第(2)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跨越、骑轧道路中心黄色实线行驶的罚款500元”。交警解读认为,执法实践中,下列行为可认定为驾驶机动车骑轧、压占道路中心黄色实线行驶:
(1)跨越道路中心黄色实线掉头、转弯的;
(2)驾驶机动车骑轧、压占道路中心黄色实线行驶的;
(3)遇交通拥堵,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时跨越道路中心黄色实线的;
(4)黄色虚实线情况下,车辆从实线一侧跨越、骑轧的。
交警提醒,如果因服从交通警察指挥,以及前方道路因障碍、事故等原因“借道通行”的,不予处罚。员工骑电单车违法,企业信息将被通报
交警表示,日常生活中,有时会发现一些身穿送餐、快递企业工作服的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占用机动车道、逆行等违法行为,其中不乏一些知名企业的员工。他们的违法行为起到很坏的示范效应。上述人员从事的是职务行为,所属企业负有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监督的义务。为落实企业责任,建议在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处罚的同时,对所属企业予以通报,并责令改正,以此督促员工加强安全守法教育。
根据《条例》第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三)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四)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动力装置。送餐、快递等企业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有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企业一个月累计达三人次以上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该企业相关信息,并责令其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守法教育。
无灯路口
车辆应交替通行
根据修改后的条例,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交替通行规则限制,其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避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交替通行违法行为:
按照每车道1辆依次交替驶入的规则,如果所在车道1次驶入2辆,则驶入的第2辆车违反交替通行规则;
如果同时驶入3辆,则驶入的后2辆车违反交替通行规则,以此类推。
据悉,交警将设立试行期,并出台具体措施。在正式实施后交警将通过路面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等方式进行处罚。儿童乘车
必须使用安全座椅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
●儿童不得乘坐在副驾驶位置。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在任何类型汽车的副驾驶位置,不管是单独乘坐,抑或是家长抱着。
●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注意,不管是开自己的车还是借别人的车,只要有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违反上述规定者,对驾驶人处3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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