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出租车新规 司机拒载拟最高罚2000元
作者:广州本地宝 2018-10-31 14:30:03
的士拒载、绕道等诸多乱象该如何监管,市民又将如何应对?10月30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加大了对行业监管力度,拟规定出租车拒载,驾驶员最高罚2000元。司机如果多少次受罚,企业也要受罚。此外,乘客要求前往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
司机
拒载最高罚2000元
据了解,现行的《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2009年12月1日施行,针对目前行业违章多发、投诉增多等情况,为解决实践中处罚措施威慑力不足的问题,《草案》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罚款幅度。《草案》明确,出租车拒载的,将对驾驶员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遇到拒载,市民该怎么做?市交委客运交通管理处副处长林占军接受采访时表示,如遇出租车司机拒载、议价、绕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乘客可通过12345热线、微信等渠道进行投诉。至于是否构成拒载,也要有证据支撑。除了市民自身取证外,《草案》规定,巡游出租车应配置具备驾驶员从业资格信息显示、电子支付、卫星定位、调度管理、电召、视频监控、录音、应急报警、服务评价等功能的车载终端。车载终端所采集的资料,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市民还常常会遇到司机以“交班”等为由拒载。林占军说,如果驾驶员确实在交班、应该挂上“暂停服务”牌,如果挂牌后又停车问乘客目的地,结果又不接单,则属于拒载,建议市民遇此情形进行投诉。
此外,《草案》明确,乘客要求前往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据了解,交通运输部2015年开始施行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即有此规定。该规定实践中具体如何操作?记者试图采访市交委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尚未获回复。
企业
驾驶员被罚多了企业也要受罚
为解决因经营者疏于管理,《草案》明确了企业管理责任并设置相应的罚则。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对驾驶员管理不力,本企业驾驶员受到处罚的次数,连续两个月累计超过本企业巡游出租汽车总数百分之六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连续六个月累计超过本企业巡游出租汽车总数百分之十八的,责令改正,暂停办理全部车辆更新业务九十天,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草案》明确:驾驶员有不按照合理线路或者乘客要求的线路行驶、不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乘客收费、未经乘客同意加载他人、拒载或者中途终止载客等违法行为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予以教育、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此外,乘客服务评价等信用信息,要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运价
每三年对运价进行全面评估
为保障驾驶员权益,《草案》明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招用备案手续,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不得通过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或者变相转嫁经营风险。
在市场供不应求时,巡游出租汽车较为固定的运价限制了收入,又造成了不合理竞争。《草案》明确,市负责价格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合理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以及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市负责价格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每三年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进行全面评估。
市人大经济委员会认为,应当充分发挥价格在调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供求关系中的作用,给予巡游出租车定价一定弹性空间,并合理增设法定节假日服务费等。